{{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9月30日北市衛疾字第1113172390號 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34435 號函辦理。
二、旨揭疫苗接種作業自111年9月30日起實施,相關接種作業 說明如下: (一)Novavax COVID-19疫苗基礎劑接種劑次為2劑,依我國 ACIP建議,2劑間隔至少4週,並以同廠牌疫苗完成基礎 劑接種為原則,惟在特殊情況(如第一劑接種後出現嚴重 不良反應)下,可以不同製程疫苗完成兩劑接種。
(二)依據我國ACIP建議,Novavax COVID-19疫苗亦可提供作 為12歲至17歲青少年追加劑接種(可與基礎劑不同廠牌),與最後一劑基礎劑/基礎加強劑間隔至少12週(84 天);不含未滿12歲之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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