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規範將國家語言列部定課程,與教育部補助之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總綱、群科課綱、其他類 型課綱暨實施規範」修訂計畫及「本土語文」課程綱要修 訂計畫,由國教院組成「總綱、群科課綱、其他類型課綱 暨實施規範」修訂及「閩東語文」課程綱要修訂小組,續 依總綱課程架構,進行將國家語言列部定課程之十二年國 民基本教育領域課程綱要修訂工作。
二、依國教院所定課綱修訂流程,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 研究發展會(以下簡稱課發會)決議確認之課綱修訂草案, 始進行審查、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意見。
三、茲由國教院於110年2月1日、3月18日召開課發會(第四屆) 第 8、9次會議討論通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藝術 才能專長領域及本土語文(閩東語文)課程綱要草案,可進 行公共討論(含網路論壇及分區公聽會),以蒐集各界意見。
四、旨揭2份課綱草案公聽會之規劃,其辦理時程說明如下:
(一)網路論壇:即日起至110年4月25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 於網路上公布旨揭2份課程綱要草案及其修正對照表(新 訂定之閩東語文除提供課程綱要草案外,增加提供研修 說明及 Q&A),以論壇方式蒐集意見。
(二)分區公聽會: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東語文)及 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 於110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公布於國教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 (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與會人員 可先行下載閱讀。
2、預定於110年4月10日(星期六)、4月11日(星期日)、4 月17日(星期六)、4月18日(星期日)及4月25日(星期 日),分別辦理東區、北區、中區、南區及馬祖區公聽 會共五區9場次。
3、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1)報名方式: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亦開放現場報 名。請至本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 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 tw /)報名。
(2)開放報名時間:自110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 起。
(3)如該場次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 名,各場次報名截止時間如下: 甲、東區、北區:報名至110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 5 時止。 乙、中區、南區:報名至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
{{ $t('FEZ003')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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