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暑假期間(依本局公告為自109年7月15日起至8月30日止) 及相連例假日上午8時至夜間11時,未滿15歲青少年需有家 長陪同或學校出具證明者方可進入,夜間11時至翌日8時, 未滿18歲青少年禁止進入或滯留網咖。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將運用校外會編組於暑假期間針對網咖加強巡查,輔 導學生勿沉迷網咖,如發現違規學生將予以登記,並通知 所屬學校輔導妥處,俾端正學生偏差行為。
{{ $t('FEZ003') }}2020-07-08
{{ $t('FEZ014')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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