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大橋國民小學
{{ $t('FEZ002') }}特教組|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109年8月31日(含)以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完成期限,於109年4月1日尚未屆至者,統一延長至10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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