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108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 理。
二、旨揭計畫鼓勵現職教師教師透過獲得本土語言能力認證, 經本局審核後具備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以提升學校本 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及儲備本土語文師資。
三、本案換證資訊如下:
(一)資格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持有閩南語、客家語 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或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高級以 上之編制內現職教師、退休教師。
(二)換證方式:需檢附報名表、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 業證書、語言能力認證證書、教師證、切結書、現職教 師在職證明或退休令等文件。前開文件由承辦學校人員當場驗證後發還。
(三)受理時間:109年3月2日(星期一)至3月31日(星期 二)止。
四、檢附換證計畫及計畫附件各1份。倘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 信義區博愛國民小學傅鈺惠老師,電話:(02)2345-0616轉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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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1-02
{{ $t('FEZ014') }}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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