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中央氣象局為強化地震震度與災害影響的關聯性,提升地 震救災應變效能,修正地震震度分級,並將自109年1月1日 實施,新制地震分級說明如下: (一)將震度5級、6級分別細分為5弱及5強、6弱及6強。 (二)修改5級(含)以上地震震度分級之演算程序,主要以地 震動速度大小值,取代原以地震動加速度大小值,計算 對應之地震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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