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報名方式:
1.自108年9月16日(週一)起至9月19日(週四)止,送交教務處教學組報名。
2.各項各組報名參加人數超過5人,將由校內美術專長老師進行評選。各類組作品各1至5件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3.報名時請依規定繳交作品及貼妥作品說明卡。
4.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指導教師亦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5.參加市賽作品務必先在系統填報該作品指導老師,列印報名表後再請指導老師簽名,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由主辦單位行文建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賽務工作期程:
(一)收件日期:自108年9月16日(週一)起至9月19日(週四)16:00止。(逾時不受理)
(二)評選時間:自108年9月20日(週五)起至9月25(週三)止。
(三)評選方式:聘請校內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師擔任評審,評選地點在大辦公室。
(四)結果公告:108年9月26日(週五)公告校內獲選作品並頒發獎狀。
(五)送件作品未入選者,於10月份陸續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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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9-03
{{ $t('FEZ014')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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