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girl30377
{{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7年度臺北市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二)臺北市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暨社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實施方案
(三)臺北市國民小學英語教學實施計畫
(四)臺北市國民小學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工作計畫
二、目的: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並提升學生語文能力,以期蔚為風氣而收宏揚文化績效。
三、對象:三、四、五年級學生
四、報名日期:107年11月16日(五)前填寫各班參賽名單,並繳交教學組。
五、競賽日期:107年12月4日~107年12月20日
六、競賽內容及題目規定:
(一)作文:題目當場公佈,一律使用原子筆書寫(限藍色、黑色),並詳加標點符號,時間九十分鐘。
(二)寫字:書寫內容當場公佈,由學校提供用紙,寫字字數以28個字為原則,時間三十
分鐘,主題:交通安全、防溺、EQ、閱讀、唐詩。
(三)字音字形:字詞共200字(字音、字形各100字),填寫試卷一律使用原子筆書寫(限藍色、黑色),不得使用鉛筆、紅筆書寫,且塗改不計分,書寫時間10分鐘。
(四)國語朗讀:以課內外語體文為題材,登臺前8分鐘抽題,領到文稿後,即入預備席就位、靜候呼號,每人限4分鐘。
(五)國語演說:比賽當天登臺前30分鐘現場抽題,然後就指定位置自行準備,直到登臺,不得與他人接觸,每人限時4至5分鐘。
(六)英語演說:自行選定題目,每人限時3至4分鐘。
(七)閩南語演說及客家語演說:自行準備題目一則,每人限時4至5分鐘。
(八)閩南語朗讀及客家語朗讀:比賽前由學校事先公布篇目,登臺前八分鐘抽題,領到文稿後,即入預備席就位、靜候呼號,每人限4分鐘。
(九)閩南語歌唱及客家語歌唱:由參賽者從國中小審定本或部編音樂課本中選定一首歌唱,以獨唱
為限,不得伴舞,伴奏以一人為限,時間依選定歌曲而定(以不超過5分鐘為原則)。
其他訊息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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