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全國國中、小學、幼兒園在學學生。
二、參加作品:
1.內容:不拘。
2.繪畫媒材:不拘。(不分類以平面作品為主,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規格:限四開(55公分×40公分),水墨畫(貼在襯紙上由參加者自裱,不裝畫框)。
3.參加件數:每學童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者刪除,團體件數不限。
4.標籤各校自備,以中文貼於作品背面(請按附表格式,一張實貼,一張浮貼)
三、評選方式:聘請各地區兒童美術教育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選出各類最佳作品送往日本大會評選。
四、校內收件日期:107年10月12日以前
五、地點:臺東縣新生國小(95051臺東市更生路474巷45號)
六、奬 勵:
1.特優選六00件發給奬狀,並選送日本參加國際兒童畫展(得視水準錄取件數)。
2.優選獎六00件發給奬狀,視情況選送國外參加國際兒童畫展。
3.指導老師由各縣市政府依權責給予敘獎。
七、注意事項:
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送件參加比賽
其他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